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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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2018年购买社会组织法律服务项目I

2018-07-14    来源:

 

 

央行:再用1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银保监会:保险消费者务必理性对待“退旧保新”

证监会:警惕互联网“非法荐股风险”

一周多家网贷爆雷,P2P应坚持合规经营

 

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

 

 

央行: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近日,人民银行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潘功胜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中央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工作任务。互联网金融风险是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总体安排,再用1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

潘功胜强调,整治下一阶段工作极为关键,各地要高度重视,乘势而为、坚定不移,加大统筹部署,稳定工作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聚焦重点业态、区域和机构,完善整治方式,强化整治力度,引导机构无风险退出,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稳妥有序加速存量违法违规机构和业务活动退出。要加强监测预警,遏制增量风险,广泛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同步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发挥互联网技术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普惠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参考资料:

中国网财经:http://finance.china.com.cn/news/20180709/4692503.shtml

 

 

银保监会:保险消费者务必理性对待“退旧保新”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人身保险“退旧保新”的风险提示》提及,近期,个别保险销售人员以回馈老客户、补偿收益或保单升级等为由,诱导保险消费者解除已有的人身保险合同(俗称“退保”),并用退保资金购买其他人身保险产品。

银保监会指出,首先,谨防保单利益受损和保险保障中断风险。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所谓保险单现金价值,主要是指人身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一般不高于该保单期满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的,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同时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

其次,谨防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一方面,再次投保时,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期或等待期一般会重新计算;另一方面,某些人身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投保年龄等有限制条件,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绝承保、要求增加保险费等情况。

银保监会强调,保险消费者务必慎重对待“退旧保新”。一方面,针对个别保险销售人员片面夸大所推荐其他保险产品的优点,隐瞒解除已有保险合同风险的问题,保险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不轻信“退旧保新”宣传,不清楚时可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热线等渠道进行咨询;另一方面,因不同人身保险产品的缴费金额、缴费期限、保障期间、保障范围等不尽相同,保险消费者应详细了解“新”“旧”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差异,理性选择符合自身实际需求的人身保险产品。

参考资料:

凤凰财经:http://finance.ifeng.com/a/20180713/16383012_0.shtml

 

 

证监会:警惕互联网“非法荐股风险”

    近期,不法分子通过各类社交软件,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或是自称“老师”“专家”“股神”“老法师”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或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实时喊单,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涉嫌操纵市场,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或境外期货交易,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证监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同时提醒各互联网运营机构,根据《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互联网运营机构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前端审查和实时监控,及时清理封堵“非法荐股”信息,从事“非法荐股”活动或为“非法荐股”活动提供便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

证券时报:https://mv.mbd.baidu.com/52erq8z?f=cp

 

一周多家网贷爆雷,P2P应坚持合规经营

619日到627日,在一周时间内,全国有42家平台接连宣布歇业或被公安部门查处。轰动全国投资人的还有四大高返P2P平台全部"爆雷",即钱宝网、雅堂金融、唐小僧、联璧金融。

据相关不完全统计,72日至78日期间,至少有26P2P平台出现各种问题,其中7家宣布清盘,4家已被立案。这26家平台待还本金至少在150~200亿元以上,如果考虑到账户中未提现的部分,涉及资金更大。

79日,深圳钱爸爸、杭州PP基金均在官网挂出停止运营的公告,称受监管政策收紧、备案延期、投资人恐慌挤兑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平台出现回款延迟现象,平台将暂停运营。官网数据显示,两家平台的累计交易规模加起来超过700亿元。

钱爸爸官网公告称,随着近年来国家宏观经济的下滑,互联网金融政策的收紧及备案延期,行业大规模负面爆发等问题,已对互联网行业造成了结构性的危机,整体环境下借款人还款意愿逐步下降,也让很多投资人产生紧张情绪,大量用户集中申请提现造成平台出款工作量增大积压,这直接导致了近期平台部分出借者回款延迟的现象。

据了解,目前宝安区经侦部门已经介入调查钱爸爸。此前,早在201612月、20179月,钱爸爸因为违法广告法,对产品收益进行违规宣传,被福田局稽查大队先后罚款11万元、10万元。

实际上,真正符合监管要求合规经营的平台,事实上爆雷可能性不大。严格定位在信息中介,而不设资金池,自融,虚假标的,才是真正的P2P平台。

合规的平台无需恐慌。基于信息中介的定位,合规的P2P平台一般拒绝扮演信用中介的角色,并对借款人和借款信息充分披露,提出风险提示,因此不需要承担借款人逾期风险。

出借人只能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实现提前退出,如果没有新的出借人受让债权,原出借人只能继续持有债权直到借款人偿还本息为止,发生集中挤兑的可能性被堵死。

2016年以来“小额分散”成为了监管要求下被反复强调的经营模式。转型的领域包括:消费信贷、车抵贷、现金贷等。借款限额成为合规性建设的一大门槛,小额的优质资产将成为未来几年各平台争抢的焦点。小额分散的资产本身就具备了抗风险力。由于其注重前期风控,贷款集中度较低,受行业景气影响较弱,所以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分散系统性风险。

参考资料:

1.零壹财经:https://mp.weixin.qq.com/s/x6oQIIyXIJLaos0IoUdR0Q

2.腾讯财经:https://mp.weixin.qq.com/s/1QT0AMdavzU9qrVDqkkX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