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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2018年购买社会组织法律服务项目II

2018-07-23    来源:

央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银保监会:银行理财业务降低投资门槛,允许自主安排整改计划

中国互金协会:针对网贷行业开展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

北京互金协会:加快推进六大机制建设,网贷专项整治有序展开

 

北京市法学会2018年购买社会组织法律服务项目

北京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

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

 

央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7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10号》,对拒收现金行为进行整治。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就整治拒收现金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该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为此,人民银行出台整治拒收现金公告,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

该负责人指出,出台公告有利于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一是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体现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公众对现金支付方式高度信任,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二是有利于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目前已经形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应该和谐发展。三是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则是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我们要维护全体消费者特别是那些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群体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落实公告要求,人民银行有何具体措施?该负责人表示,一是形成合力。良好的流通支付环境,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努力。我们正在加紧研究操作细则,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检查、整治。同时,我们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认真落实公告要求,规范商户收支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环境,不断提升自身信誉和形象。二是畅通渠道。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三是突出重点。我们将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公共服务、大中型商户进行重点关注,对不正当竞争、恶意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如何构建长效机制,打造良好的现金流通环境?该负责人表示,一是做好宣传。现金在支付功能之外,还具有培养财富观念、传播文化、维护国家形象等多方面价值,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媒体应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现金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提升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升现金服务水平,提供安全、便利的现金服务。商户要在确保接受现金的基础上,提供多元化支付方式,满足消费者需求。三是加强引导。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各类主体要换位思考,协商解决好支付方式选择问题,合理反映诉求。各地在建设智能化、信息化城市过程中,要注重保障全体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良好氛围。

参考资料:

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fortune/2018/07-13/8566189.shtml

 

银保监会:银行理财业务降低投资门槛,允许自主安排整改计划

720日,中国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是今年427日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配套细则,对产品销售起点、理财产品投向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银行安排整改计划给予一定灵活性。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发布实施《办法》,既是落实“资管新规”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细化银行理财监管要求,消除市场不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规范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1万元可买银行理财产品:作为资管新规配套细则,《办法》主要规范银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186月末,银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21万亿元,理财资金主要投向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标准化资产,占比约为70%;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占比约为15%左右。    

《办法》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对这一调整,光大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潘东对上证报记者表示,理财产品起投金额的下调,从侧面表达了鼓励银行发挥募集资金渠道作用,支持直接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比货基和公募基金的低起投额度,过去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较高,这次进行了适当下调。至于1万元的设定,这也是较此前5万元与公募基金千元之间的标准来征求意见,不排除今后再做调整。    《办法》在净值化管理方面与“资管新规”一致。过渡期内,允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核算规则,确认和计量理财产品的净值。    

针对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下称“非标”),《办法》仍然延续了之前的规定,并未放松。《办法》要求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或银行总资产的4%;投资单一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0%

对于公募理财产品投向,《办法》允许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投资各类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理财产品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层资产。不过,放宽投资范围并不意味着会直接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潘东告诉记者,过去银行理财产品通过公私募委外、FoF等,已经投资了小比例权益类资产。中国农业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温学宇表示,银行资管压力转型其实面临三个压力:一是新产品研发和推出,银行是否快速研发出市场需要的产品,有一定不确定性;二是市场有多大程度能接受银行系的净值型产品;三是银行系投资能力是否能满足需要,风控是否能快速适应监管需求。    

允许银行自主安排整改计划:让银行松一口气的是,过渡期安排给予银行整改理财业务一定灵活性。

《办法》中过渡期要求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过渡期自本办法发布实施后至20201231日。在具体实施中,《办法》要求银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和内部职责分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报监管部门认可。温学宇表示,这一操作层面的灵活安排,给予银行资管转型一定空间。“各家银行发展差异很大,现在让大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相应方案,按照一定流程来执行,这个安排更贴近各银行实际情况,让转型更平稳。”《办法》要求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违反规定的理财产品;对于因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报监管部门同意,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这条规定解除了大家对非标处置的担忧,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由特殊原因难以处理的非标可经监管同意后妥善处置。而在目前经济环境下,国家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因此对存量股权还是要有妥善的处理办法。”潘东指出。    

为实现平稳过渡,《办法》还提出,在过渡期内,银行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应控制存量理财产品的整体规模。“这主要是担心规模下降过快,若不如此,很快会有很多产品退出。”温学宇说。

潘东指出,一些理财产品的久期很短,而对应的资产期限却较长,因此允许续发产品来对接。这体现了有序压降的思路,保证新规实施平稳过渡。《办法》还将今年爆红的结构性存款纳入银行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相应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按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温学宇表示,这是因为过去有些银行,在操作层面并没有完全按照存款来进行管理,《办法》是对这一制度的重申。总体来说,《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主要需根据已发布实施的“资管新规”进行规范转型,有利于促进新旧规则有序衔接和银行理财业务平稳过渡。

参考资料:

中国证券网:http://news.cnstock.com/news,yw-201807-4249270.htm

 

中国互金协会:针对网贷行业开展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

71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京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协会陆书春秘书长介绍协会落实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的思路和举措。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派员参会。   

针对近期一些地区网贷行业出现的项目逾期增加、平台退出增多、部分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而一些不实传言或不当报道误导社会舆论,造成投资人信心不足,加剧恐慌情绪等情况,会议认为:

一是应正确宣贯专项整治政策精神,牢记发展是以规范为前提,整治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引导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关注相关官方网站和专业人士的正确解读,勿被外界不实报道误导,更不要信谣、传谣,伤害平台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建议有关部门引导媒体正确开展舆论宣传,对社会释放正确理性信号,避免因对一些事件的过度渲染和错误解读影响市场正常秩序。三是加强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打击恶意逃废债等行为,维护规范合同的存续效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司法协作、资金存管、信息披露、信用信息共享等基础设施手段作用,形成失信联合惩戒。四是持续开展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促进从业机构按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为达到整改验收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对确已不具备继续营运条件、拟退出市场的机构,应警示和督促其制定清退计划,增强退出全过程透明度。   五是加大金融法规知识普及教育,引导会员机构依法合规加强自身权益保护,在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提示金融消费者应遵循契约精神,依法履约,避免因发生失信行为而引发法律风险。   

会议强调,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对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互联网金融行业要着眼于长远长效,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开展合规审慎经营,只有始终坚持“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普惠水平、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从业原则,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才能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参考资料:

零壹财经:http://www.01caijing.com/article/24604.htm

 

北京互金协会:加快推进六大机制建设,网贷专项整治有序展开

    2018719日,为进一步落实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合规健康发展,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在京召开座谈会。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以上单位及部分网贷机构负责人,法律专家参加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北京网贷机构在践行普惠金融中的重要作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是为了去伪存真、合规发展,加快合规企业核验工作,促进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为维护网贷行业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北京网贷行业合规健康发展,在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的指导下,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将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职能,在“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打好攻坚战”的工作目标指引下,近期将重点推动如下风险防范举措:

一是强化推进数据管理机制建设,鼓励辖区网贷机构主动申请接入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产品登记、信息披露系统;辖区网贷机构必须实现银行资金存管;二是支持推进网贷机构良性退出机制建设,规范机构退出工作流程和机制,实现有序良性退出;三是加快推进行业风险缓释机制建设,规范行业风险缓释标准,提升应对风险事件处理能力,合力化解行业风险;四是加快推进“白名单”机制建设,推进分级分类工作,动态监测网贷机构的合规性,有效预防及化解风险;五是强化媒体沟通及监督机制建设,建立与媒体良性互动,严厉打击恶意自媒体中伤敲诈行为;六是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机制建设,引导会员机构、投资人、借款人依法合规加强自身权益保护。

参考资料: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https://mp.weixin.qq.com/s/4VIqg-doKzSpKvfdL9kG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