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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2018年购买社会组织法律服务项目VIII

2018-10-01    来源:

国务院: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会议

央行等三部门:启动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银保监会:加强网贷风险整治

《电子商务法》表决通过

 

北京市法学会2018年购买社会组织法律服务项目

北京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

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

 

国务院: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会议

    824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任刘鹤主持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网络借贷行业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情况的汇报,研究了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有关举措。

会议指出,前一阶段,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应对,网贷领域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整体可控。下一步,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政策的节奏和力度,处理好短期应对和中长期制度建设的关系,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做好网贷风险应对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各部门间的分工和责任,共同配合做好工作。要深入摸清网贷平台和风险分布状况,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务求实效。要抓紧研究制定必要的标准,加快互联网金融长效监管机制建设。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创造好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帮助市场主体主动化解风险。要通过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创造良好市场预期,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会议强调,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矛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要抓紧研究制定健全资本市场法治体系、改革股票发行制度、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拓展长期稳定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务实举措。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guowuyuan/2018-08/27/content_5316849.htm

 

央行等三部门:启动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为切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培育中国好网民”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引导广大网民金融消费者弘扬金融正能量,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风险和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网信办于2018827日正式启动了“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朱鹤新出席活动并讲话,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原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国家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一同出席活动。

今年的活动主题为针对不同人群金融知识的薄弱环节和金融需求,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面向金融消费者,尤其是低净值人群和广大网民,提供获取金融知识的途径和防范风险的技能,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自觉抵制网上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使得金融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今年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弘扬金融正能量,充分发挥各金融新媒体平台的作用,与“中国好网民”互动平台形成联动,开展网络金融宣传活动,唱响金融好声音,汇聚网上金融正能量,用充沛的正能量挤压负能量的生存空间。二是开展金融素养教育,明确金融知识普及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广泛发动各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和主流网站,重视低净值人群的金融素养教育,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开展线下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三是开展保险知识普及教育和风险提示,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小微企业、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运用保险管理风险的意识;针对保险消费者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保险热点、焦点、疑点问题,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及时提示风险,提高保险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开展“争做金融好网民”行动,探索制定“金融好网民”行为指南,发布“金融好网民”倡议,传播“金融好网民”理念,开展“金融好网民”典型案例征集,做好线上线下分享展示。五是引导学生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其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的甄别和抵制能力,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六是提升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重点是普及非法金融活动的基本特征、常见手法、社会危害及救济途径以及金融广告的基本知识、常见的非法金融广告行为、识别方法等。

活动要求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各银监局、各保监局、各地网信办承担辖内活动的组织协调责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并对辖内各机构的筹备、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支付机构配合人民银行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银保监会及各银监局和各保监局、网信系统开展各类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结合本机构业务和所在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参考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611849/index.html

 

银保监会:加强网贷风险整治

    829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半年经济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对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求。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特别是新的党委班子成立以来,银保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快落实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举措,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深入研究银行业和保险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提高对金融风险的规律性认识,形成更成熟的方针和政策。稳步推进降杠杆,抓住同业、理财和表外等重点,坚定不移拆解影子银行,银行业资金和保险业资金脱实向虚问题进一步缓解,金融体系自我循环空转套利现象得到有力遏制。全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截至目前,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已签约金额1.73万亿元,资金到位3500多亿元;全国存续债委会1.7万余家,帮扶困难企业4052家。坚持不懈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全面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政策,严禁“首付贷”和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等违规行为。进一步深化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不断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特别是涉及网络借贷风险的专项整治。1-7月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483家次,罚没合计16.4亿元。积极应对外部冲击风险,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开展风险压力测试,加强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新提出40多项银行业制度补短板任务。

二是增加对实体经济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银行业和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截至7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同比增长12.4%,保险资金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超过13万亿元。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制造业贷款自上年以来持续正增长,基础设施行业贷款同比增长9.9%,涉农贷款同比增长7.2%,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597亿元,支持建档立卡户639万户,绿色信贷贷款余额超过9万亿元。保险业中与经济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货运险、责任险、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4%35%18%。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提出并实施“两增两控”新要求,落实差别化不良容忍度等配套政策,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2.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3个百分点。努力推动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发挥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头雁”效应,对18家大中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进行监测并实施分类监管考核评估,67两月新发放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平均水平比上年末有所下降。积极服务创新驱动战略,信息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贷款同比分别增长27%30%21家主要银行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比年初增长7.3%1-7月科技保险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金额7962亿元。

三是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落实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新举措。大力推动健全公司治理,针对股权关系、股东行为等突出问题,提出10个方面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组织机构体系优化,五家大型银行设立185家普惠金融事业部分部,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稳妥开展,意外险定价机制、经营销售改革有序推进,多层次车险产品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提出一系列专项的改革建议,切实推动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加快推动扩大开放新举措落地,提出15条银行业和保险业开放措施,推进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同步受理对接准入申请,做好政策和准入辅导。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经济延续稳中向好态势。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金融业一些领域的风险隐患仍然突出,非法金融活动形势比较严峻。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已就下半年经济金融工作作出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六稳”方针,银保监会系统要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近期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按照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融合、深化、细化银行业和保险业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具体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自觉在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框架下,发挥好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职责,防控处置好互联网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差别化房地产信贷政策,坚决遏制房地产泡沫化。加大不良贷款准确分类和处置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强化问责的政策精神。积极防范、稳妥处置好其他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二是进一步增强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以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动定向降准资金支持债转股尽快落地。把补短板作为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优化对重点领域的银行和保险服务,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建项目加强资金保障,防止因资金断供形成“半拉子”工程。大力支持改善民生扩大消费,高度重视民营企业、民营经济金融服务,进一步优化对小微、“三农”、扶贫和基本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银行和保险服务。三是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继续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快探索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对外开放,继续按照“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原则,加快落实银行业和保险业扩大开放、大幅放宽市场准入的重要举措。积极做好共建“一带一路”金融服务,推动机构在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多样化可持续的融资方案。合理平衡好加快开放和防控风险的关系,指导银行保险机构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党的建设。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银行业和保险业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私分开、履职回避和监管履职问责办法。严格督促会管金融机构党委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会管金融机构党的建设。

会议强调,中央决定将中国银监会和保监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保监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经济金融工作全局作出的战略性顶层设计。目前,机构改革已进入实施阶段,全系统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坚决服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局,坚决完成涉及银保监会改革的各项任务。要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重要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机构改革全过程,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优化内设部门设置和职责分工,加强内设部门和人事安排的融合,确保实现人员融合、文化融合、感情融合。要严格执行改革期间各项纪律要求,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各项相关工作,按期完成新部门新机构组建,认真做好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加快推进干部队伍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养,确保改革与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会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系统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努力开创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发展监管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银保监会会领导,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驻会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原银监会、保监会机关各部门局级以上干部,以及各会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银监局、保监局班子成员及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一级分会场参会。各银监分局、保监分局班子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二级分会场参会。

参考资料: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www.cbrc.gov.cn/chinese/newShouDoc/1F1350F935214F9D8136C6D57D098525.html

 

《电子商务法》表决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31日)下午在京闭幕。会议以167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电子商务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对电商平台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作出权威回应。杨合庆强调,任何经营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都应当是第一位的。

“我们国家的每一项立法都是如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人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杨合庆说,刚刚通过的电子商务法对保障人民人身安全作出非常具体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的角度提出要求,比如,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得销售或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还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对于平台经营者,法律要求其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地址、行政许可等事项要进行核验和登记,并且要通过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来明确双方对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有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义务。

第二,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如果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受到了人身损害,就应当依照电子商务法、侵权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果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要和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根据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电子商务平台不能够提供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那么要承担先行赔付的责任。

第四,如果电商平台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业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这个问题,在这次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也非常的关注。一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希望进一步强化电商平台的责任。还有一些常委会委员提出,考虑到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比较复杂,那么需要根据实际情形依法来具体地认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也向常委会提出了修改建议,改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杨合庆说。

杨合庆指出,如果平台未尽到上述义务,按照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构成共同侵权的,应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另外,除了上述的民事责任以外,电子商务法还规定,如果平台有相关的违法行为,还要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立法法,我国法律案一般都是经过三审通过,但是电子商务法从提出到表决通过,前后历时五年,其中,三年时间起草,两年时间经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五年来一直参与电子商务法的起草、修改、审议工作的电子商务法起草组副组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对此作出解释:“电子商务法和其他法律相比很复杂,涉及面广,规模大,而且又是个新生事物,很多事看不准,发展日新月异,在这种情况下,立法机关制定过程中比较慎重。”

尹中卿指出,整个电子商务法起草和审议过程,比较好地体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关于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发挥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主导作用。同时也很好地贯彻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过程广泛地听取了各方意见,在审议、博弈过程中取得更多的共识,使草案具有更多的可操作性。因此,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过程值得总结。

回顾此次立法过程,尹中卿认为有三个特点。

一是,这是一部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牵头起草的法律。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来牵头起草法律草案具有优势。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广泛吸收了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以及地方的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一起从事这项工作,先搞专题调研,然后分头起草大纲,再分头起草草案,然后再合并。可以说充分地调动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这样才能使这部法律草案比较快地起草出来。

二是在审议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一部法律四次审议,三次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少有的,充分听取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尤其是广大消费者的意见。虽然各方意见在整个修改过程中一直在博弈,但最后怎么改,依照法律程序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在常委会审议的时候来修改。

三是根据科学立法的要求,对草案进行广泛的修改,包括召开过两次国际研讨会。

尹中卿还提到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如果造成消费者损失的,电商平台消费者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原来写的是连带责任,这次提交的草案又改为了‘相应的补充责任’,作为常委委员,我都不赞成,怎么能叫‘相应的补充责任’呢?但是大家提了意见之后,最后又改为了‘相应的责任’,把‘补充’去掉。别看就是两个字,但是从连带责任到相应的补充责任,到相应责任,这中间就体现了博弈。开始是平台经营者提出来他们认为连带责任太严了,但是改成补充责任又太轻了,最后在定稿的时候改为了‘相应的责任’,这就比较平衡了。”

参考资料:

    法制日报:https://mp.weixin.qq.com/s/Q7Zxix0vEcYtxs8BosM8Ew